2023 年“麓邦光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3 16:35:42 阅读次数:1039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创新进取、全面发展,由长沙麓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设立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麓邦光学”奖学金,现将 2023年评选办法制定如下。

一、 评选对象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评一次;获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能达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予参评;同一学年获过磐石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予参评;不同学年获过磐石奖学金、智慧奖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等的研究生可参评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获过分众、淑卿、青山等奖助学金的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为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可参评。

二、评选周期和名额

每年评选一次。2023 年总名额为 20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14 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6 人,且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人数各占 50%。

三、奖金设置

奖励标准为 5000 元/人。

四 、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3、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学术科研特别突出,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原创论文或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竞赛、实践竞赛或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为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本实验室为第二完成单位在 SCIENCE、NATURE 正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不受此限制);科研成果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含专利),且已公开发表;
(2)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者有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学校及以上活动中取优异成绩;
(3)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学生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绩。
4、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具备参评资格:
(1)未完成缴费义务且未正常注册学籍者;
(2)申请时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但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者除外;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有其他损害实验室和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五 、 评审程序
1、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1)电子版材料于3月26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xyyang@lps.ecnu.edu.cn;
(2)纸质材料于3月27日12:00前交至光学大楼A211杨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过程分材料初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成立由实验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等组成的“麓邦光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确定进入现场答辩人名单;
(3)组织现场答辩,获得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赞成票且排名在前的研究生进入奖学金入选公示名单;
(4)对奖学金入选名单进行不少于 3 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名单。
六 、 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麓邦光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麓邦光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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